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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龙大道故居
所属图书:《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 出版日期:2015-10-01文章字数:455字

锦屏县·龙大道故居

锦屏县龙大道故居

位于锦屏县茅坪镇上寨。1985年11月,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龙大道(1901-1931)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党员、中国工人运动的先驱和杰出活动家、上海龙华“二十四烈士”之一。字坦之,又名龙康庄,锦屏县茅坪上寨人,父亲是苗族,母亲是侗族。1928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浙江省委代理书记。1931年1月,由于叛徒告密被铺,在狱中受尽酷刑,忠贞不屈。1931年2月7日晚,龙大道等24名革命志士,被敌人秘密杀害于龙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龙大道等24位烈士的遗骨被移葬于龙华革命烈士陵园。

其故居始建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建筑由正屋、后屋、二厢、天井、花园组成,占地面积418.4平方米,建筑面积270平方米。

锦屏县龙大道故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龙大道故居

级    别: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    点:锦屏县茅坪镇上寨

保 护 范 围:东抵小路水沟保坎脚;南抵龙大道故居门前保坎;西抵小路保坎脚;北抵土石坎。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周围20米为界。

图    号:省224-Ⅱ-95

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