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王天培故居
天柱县王天培、王天锡故居
位于天柱县凤城镇北门社区。1995年,被天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6月,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16年8月王天培奉命组建“贵州模范营”时购买地基,1929年王天培胞弟王天锡回天柱收编部队时动工修建,1931年建成。坐东朝西,两层回廊式歇山顶砖木结构,青瓦覆面,通面阔七间30.1米,通进深五间17.8米,通高13.6米,占地面积2268.1平方米,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王天锡将故居捐赠给天柱县人民政府。
王天培(1888-1927),原名伦忠,字植之,号东侠。贵州省天柱县人。侗族,国民革命军著名将领,北伐名将。历任营长、团长、旅长、师长、国民革命军第十军军长兼北伐左翼前敌总指挥等职务。1927年9月,因政治原因被国民党南京军事委员会杀害于杭州西湖,时年39岁。1931年8月,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国民政府为其平反昭雪,并追授其为陆军上将。
王天培故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王天培故居
级 别: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 点:天柱县凤城镇北门社区
保 护 范 围:东抵天柱宾馆,南至天柱宾馆后边,右边排水沟坎及故居通道大门,西面、北面以故居围墙为界。
建 设控制 线:以故居围墙、沟坎为基准,外延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