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施洞两湖会馆
台江县施洞两湖会馆
位于台江县施洞镇街上村。2006年6月,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始建于光绪三年(1877),系旅居该地的湖南、湖北同乡捐建。光绪五年(1879),提督龚继昌增建戏楼、厢房与正厅。该馆坐西向东,四周砌高封火墙,通面阔13.55米、通进深40.6米,占地面积550.13平方米,由戏楼、两厢、正厅、祀祠组成封闭性二进院落。正面辟石库门,宽1.8米,高2米。
戏楼倚墙而建,面阔三间,明间为戏台,单檐歇山顶,翼角飞展;两次间为硬山式建筑,用作化妆室。
正厅与祀祠均为单檐硬山顶木质结构建筑,面阔三间,高约10米。构架用材硕大,柱径0.4米左右,柱下垫以精雕细刻鼓墩式柱础。以木板封檐,壁装梅花窗。墙壁题有诗词,绘有人物、花鸟。正厅前悬钟鼓,盛大祭典即在此举行。祀祠两侧的高墙各开券洞门一道,门额分别楷书“湘云”“楚月”。左墙外建有粮仓与厨房。
施洞是清水江边的重镇码头,航运远通湘、鄂,故寓居此地的两湖人士较多。会馆是两湖同乡祭祀、议事之所,古时曾拥有大量田产,田租除开支祭祀费用外,还用以资助两湖同乡。
施洞两湖会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施洞两湖会馆
级 别: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 点:台江县施洞镇街上村
保 护 范 围:以会馆东大门按顺时针方向,东抵下清水江路道至工商所北侧,南至会馆南围墙水沟,西至墙基外两米处,北面至清水江南面。
建设控制地带:以会馆墙基为基准外延,东到菜地,南到公路边缘,西至供销社门前下码头遗产,北至清水江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