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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高近戏楼
所属图书:《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 出版日期:2015-10-01文章字数:276字

黎平县·高近戏楼

黎平县高近戏楼

位于黎平县茅贡乡高近村。坐北向南。2006年6月,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始建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1)。戏楼高约12米,占地面积313.17平方米,包括戏台、戏坪、廊房三部分。廊房在戏楼的两侧,通阔7.7米,进深4米,两层;戏坪即戏台前的平地,长10米,宽9.47米。

黎平县高近戏楼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高近戏楼

级    别:第四批省级文物保单位

地    点:黎平县茅贡乡高近村

年    代:清代

保 护 范 围:将戏楼313.17平方米总占地面积,划定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将戏楼保护范围边沿向东、南、西、北各外延30米。

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