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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秦溪凌云塔
所属图书:《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 出版日期:2015-10-01文章字数:656字

黎平县·秦溪凌云塔

黎平县秦溪凌云塔

俗称白塔,位于黎平县敖市镇秦溪村东北500米处,坐东朝西。始建于清道光年间,后毁于兵燹;民国七年(1918),地方集资重建。2006年6月,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塔为八角五层攒尖顶,青砖砌筑,外呈白色,通高28米。塔底平面呈正八边形,边长4.03米,对角线长8.52米,壁厚0.84米。基座亦为八角形,青石砌筑,边长4.9米,高1.5米。

底层正面设门,宽1.61米,高2.48米。第一层腰檐下镶“凌云塔”竖匾,其下嵌“秀启秦溪”横额。正面塑有苍龙、青狮,并绘有佛像及鸟兽虫鱼之属。除塔门外,底层还设有宽0.62米、高0.87米的券洞窗四个。二至五层八面皆设券洞窗。窗口两侧及上楣均书有联语和横批。

据史料记载,塔前原有善堂,通面阔20.2米,进深6.75米,两层,硬山顶,前檐围墙高7米,两侧的山墙高12米;塔后原有斋房及厨房五间,通面阔20.2米,进深6.1米,单檐悬山顶,两山及后壁均以土墙封护。白塔处于善堂及斋房之间,从而构成一封闭性的塔院。整个院落通面阔22.88米,通进深33.33米,占地面积474平方米。在围墙的外壁上,至今还保留着1934年12月19日,中央红军书写的宣传标语“武装起来,行动起来,要打倒土豪分田地!”

黎平县秦溪凌云塔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秦溪凌云塔

级    别: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    点:黎平县敖市镇秦洞村

年    代:清代

保 护 范 围:以白塔总占地面积768平方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白塔保护范围边沿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

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