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浅谈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所属图书:《毕节民族研究(四)》 出版日期:2017-12-01文章字数:8007字

浅谈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即将到来,民族文化工作也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时代。苗族作为中国56个民族中拥有近百万人口位列第五的历史悠久的民族,其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也应当快步前进。实际上,慢慢地回顾一下苗族文化工作的历程,我们除了看到丰硕的成果之外,还看到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苗族传统文化的基本范畴

苗族传统文化是指苗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即物质性与非物质性两种基本文化。饮食、衣着、住宅、生产工具属于物质文化的内容;语言、文字、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和传统等属于精神文化的内容。总的来说,苗族传统文化反映了苗族历史发展的水平。语言是苗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苗族文化的表现形式。如历史、文学(包括口头文学)、历法、医药、科学技术等,都是用一定的语言表现出来的。宗教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对精神文化的其他方面起着不同的作用。在早期的社会中,苗族宗教对文化的影响很大,波及苗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教在苗族文化中的影响逐渐减弱。苗族传统文化作为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在阶级社会里,与其他民族文化一样都有相似之处,反映着不同群体间的利益、思想和世界观。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苗族传统文化是具有显著的社会主义内容和民族形式的新文化。

二、传承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

近几年来,虽然有关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苗族民间团体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汉文化的强力影响、经济大潮的致命性冲击、苗族传统文化传习所的缺失、主导层的决策措施的局限等等原因,导致苗族传统文化已经走到了濒临消亡的十字路口。在旧社会,封闭的社会环境恰恰对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起到了圈地运动的积极作用,苗族地区的自身文化得以自由成长,氛围十分浓厚,掌握和使用的人才层出不穷,比如苗族歌师、巫师、芦笙师、刺绣能手等等,都将苗族传统文化发挥到了极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从法律上政策上提供了传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保障。但是,由于措施不力以及配套政策不完善,苗族传统文化已经愈走愈远,并步入岌岌可危的境地,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现实。比如,苗族村寨的男女青年不会吹芦笙、唱歌跳舞、针线活等等,甚至丧失了苗族语言的基本能力,现实状况令人触目惊心。

苗族传统文化的现实意义,无论对于苗族或国家的延续乃至存亡,都有着特别的重要性。在苗族历史上,苗族传统文化中的不少思想观念与精神因素对于巩固和延续苗族社会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的精华部分所蕴含的哲学意识、道德观念和艺术见解,还在培育苗族的优秀精神品格方面起着其他方式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传统的民族文化及其所包含的苗族精神,它的精华不仅凝结成了它的过去,也可以滋生出新的未来。尤其是其中所包含的特有的优秀精神品质,对于这个苗族的发展,对于国家的进步,都是不能拒斥的。从文化本身来看,人们所主张的“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特色,才会使民族传统文化具有世界意义”的观点,也同样意味着苗族传统文化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具有不可或缺的国家意义、民族意义。此外,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教育价值,可以作为国家教育的一个重要补充和必要组成部分。其一,苗族传统文化中蕴涵的优秀精神品质可以在经过动态解读之后,与现代思想相结合,在形成苗族精神的过程中起到非常深刻也非常直接的作用;其二,苗族传统文化中作为其中最具有苗族性、最富于艺术特征的部分,如刺绣、歌舞、建筑、哲学等等,不仅包涵了苗族特有的审美观念、审美表现意识,而且包涵了理解自然,理解人生,明智地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许多有益的启迪;其三,在以苗族传统文化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的重新解读、积极思辨,这本身也是开启人们心智的有益过程。

三、苗族文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笔者一直在关注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情况,参加过一些苗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参观了不少的苗族传统文化活动,对苗族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了一点新的认识和思考。总体上来说,传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当前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国家的民族文化政策法规落实困难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从政策制定上来看,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民族政策,主要有坚持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以刚性的政策法规,为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不同,政策实施者的重视程度不一样,导致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不够深入、配套措施不够完备、文化工作顾此失彼这些的实际情况存在。

2.苗学会的主导作用有时候力不从心

各级苗学会作为民间学术团体,一方面是苗族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另一方面是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主导力量。发挥好苗学会的职能作用,对促进苗族社会的全面发展意义重大。众所周知,各地成立苗学会后,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由于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学会领导的认识不足或重视程度不一,苗学会这个重要平台的作用一直未能发挥到极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一是尚未利用各种手段建立内容多样的苗族原始资料库,这一基础性工作未受到足够的重视,日常工作一直停留在召开会议、举办节日、出版专著的层面;二是研究成果尚未真正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的依据,学术成果或调研报告汇编出来之后,交流范围十分有限,一般是束之高阁,将建议转化为决策和措施的情形并不多见;三是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这个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系统工程,缺少中长期规划,仅仅将努力放在一些可以在短期内实现的工作目标上,无法在学会内部形成承上启下的运行机制;四是民间力量调动不足,长期自说自话,很多高远的见识未能进入基层,群众的声音未能很好地表达,苗族精英有脱离苗族群众的趋向;四是务虚的工作较多,务实的工作较少,对于自身工作发挥的作用大小考虑不多,力量未能更好地用在刀刃上。诸如此类等等,不一而足。

3.苗族民间的力量难以抵御各种冲击

苗族村寨作为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主战场,由于自身的先天不足,比如生计所迫、苗族文化自信心不足、内外文化关系的处理不当等等,导致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江河日下,岌岌可危。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不争的事实。例如,苗族年轻人大多只掌握日常用语,大量的苗族语言已经丧失,听一首苗族古歌都不知道是叙述什么内容;黔西北苗族村寨再也看不见年轻男女交际的载体——花房;年轻姑娘在苗族刺绣技能方面已经成为门外汉,逐渐疏远了本应属于她们的一技之长;人们很难去赞美擅长歌舞之人,总是谈论某某赚了多少钱、某某读什么学校,如此等等。总的来看,苗族传统文化受到的冲击主要是来自三个方面:外来宗教文化、汉文化、经济大潮。苗族民间力量的小农意识属性,注定难以集中力量应对各种外来的诱惑和冲击,进而威胁到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4.内外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力度不够大

当前,苗族传统文化迎来了千载难逢的良好机遇,尤其是政策法规的支撑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苗族群众对本民族文化的深深喜爱和不懈追求,这对继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十分有利。实际上,苗族传统文化却凸显出后继乏人的态势,让人不难看出内外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力度的局限,很多高谈阔论成了空头口号。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以苗学会为代表的苗族内部精英,开发利用外部资源的能力十分有限,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学会目标定位尚待精细;二是苗族内外以及苗族内部之间的良性互动局面未能打开,苗学工作的社会认同不够,缺乏足够的力量源泉;三是敢于堂堂正正地发出基层声音的人并不多,个别颇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常常淹没在“习以为常”的洪流之中;四是发挥苗族民间力量主体作用的意识还不强,民族文化部门和苗族学会的“官本位”思想观念有待改变,各地掌握苗族传统文化的民间艺人、民间学者难以站到台前发挥作用。

5.传承发展的必要平台未能全面建立

纵观世界各个民族,其传统文化得以薪火相传的前提,乃是建立必要的平台,比如学校、活动基地、交流中心、民族文化园、民族博物馆等等。苗族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其传统文化博大精深,非一年半载可以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尽管国家帮助苗族创制了苗文、编印了苗文课本、培养了一些人才,以及在其他方面投入了一些资金,但收效不大,具体表现在普及面不广,仅仅在小范围实施。比如,老苗文和新苗文的运用不多、苗语翻译人才较缺乏、掌握苗语的民间人才无法接受专业培训并在基层发挥教学作用等等。又如,很多人主张在苗族地区开设双语教学,但这一主张一直未能全面实施,不仅影响了苗族初年级学生接受汉语知识的学习能力,而且还影响了苗族传统文化的载体——苗语的继承和发展。此外,诸如黔西北的很多苗族村寨,苗族文化氛围十分浓厚,适合打造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基地,但地方党委、政府尚未全面纳入议事日程,有时任其自生自灭,这一现状急需得到彻底的改变。

6.文化关系和内容取舍未能恰当处理

历史经验证明,任何民族的发展,离不开外来文化的补充。离开了外来优秀文化,民族文化的发展将显得苍白无力。苗族传统文化也一样,同样存在自身的先天不足,需要借鉴其他民族的文化成果,才能焕发勃勃生机。但回顾一下苗族在对待外来文化的情况,发现有许多问题不能不提。例如,自19世纪开始,大部分苗族接受了外来宗教文化,进而全盘否定了自己的文化(除语言文字之外),对自己的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造成一种十分致命的冲击;随着苗族青少年入学增多,苗族传统文化对很多人而言已经成为一门名副其实的“冷门专业”,不像老一代那样趋之若鹜、视之如珍宝,有意无意之间慢慢疏远了文化的根;经济大潮的冲击,也改变着年轻人的思想观念,“有钱就是大哥”的观念在各种观念之争中明显占了上风,一切以钱为中心,身心困倦之时却找不到了文化的根和情感的归宿。

四、传承发展的方法论及途径

传承发展苗族的传统文化,严格地说涉及方法论问题。在本质上,方法就是一种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体系或系统,通常涉及对问题阶段、任务、工具、方法技巧的论述。方法论会对一系列具体的方法进行分析研究、系统总结并最终提出较为一般性的原则。就传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而言,就是要求民族文化工作部门、苗学会以及苗族文化爱好者想问题、办事情,要做到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主观符合客观。传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方法论的提出,有利于打破工作上的盲目行为,形成合力和同向,开创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新局面。而要达到这一重大目的,必须寻找到正确的实现路径。

1.大力宣传有关民族的政策法规

记得原赫章县政协主席王正义同志曾在其《改革大潮给黔西北苗族带来的思考》一文中说过:“黔西北苗族曾失去很多次发展的机遇,这是无法弥补的机遇。八十年代中期,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基本是无偿扶持,这对无力偿还的苗族来说无疑是一次机遇。但由于各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追踪督查跟不上,使资金的投入出现了平均分配和浪费。”实际上,国家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政策同样一直向好,但多年来苗族传承发展自身传统文化的努力却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究其原因,其实与国家有关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不到位有关,以致一些有识之士因为身单力薄,只能眼巴巴地任民族传统文化逐渐被淡忘。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不够,还导致另外一种恶果,即苗族群众参与监督民族工作部门和苗族学会的渠道不畅通,投身到保护民族文化事业中的积极性难以提高,无法形成政府部门大力支持、苗族学会具体主导、苗族群众积极发挥主体作用的良好局面。因此,要做好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工作,宣传好民族政策法规是最为根本的前提条件。

2.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必要投入

传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这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句空话可以解决的问题,它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足够投入。在人力上,地方政府要将苗族文化工作者纳入重点培养的范围,把优秀人才作为招录和考核的对象正确对待,并及时解决他们就业、报酬和晋升的现实需要,充分调动他们投身苗族传统文化事业的热情;在财力上,政府部门要将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为开展工作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让各项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多年来,笔者参与不少的苗族学会活动,对学会的运作现状略有了解,也对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有所担忧。例如,苗族学会作为民族工作部门解决民族问题的一大助手,每年得到的经费却十分有限,与苗族学会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比如,有的苗学会至今依然缺少必要的办公设施,甚至连办公场地都没有,以致其职能作用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又如,基层政府在建设苗族村寨时,并没有征求过苗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想当然地搞新农村建设,致使村容村貌无法凸显苗族传统文化的元素,或者扭曲了苗族传统文化的本质特征。因此,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是解决类似问题的关键所在。

3.充分发挥各级苗族学会的作用

从性质上来看,只是一个民间团体,专门从事苗学研究。但从实际上来看,苗学会凝聚了苗族的精英,对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理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一历史使命。其一,苗学会领导层要积极主动带头学习苗族传统文化,时时向身边的人学习、向苗族群众学习、向民间文化人才学习,形成自觉的自主的学习常态,营造一种尊重传统文化、爱惜文化人才、传承发展文化的良好氛围;其二,要理顺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思路,拟定可行的方案并付诸实施,用几代人的努力来解决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问题;其三,要切实发挥好苗学会作为政府部门与苗族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的作用,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让地方党委、政府掌握苗族群众的基本需求,让苗族群众了解地方党委、政府的政策动向,彼此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其四,要发挥苗学会的自身优势,让政府部门和苗族村寨分享到各种宝贵的研究成果,在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上达成最广泛的共识,为做好自身工作奠定坚实的官方基础和群众基础;其五,苗学会作为苗学研究人才的大本营,会员掌握苗族语言文字显得十分必要,应该争取搞一些有意义的相关培训,多形式多途径提升苗学研究队伍的综合素质;其六,要充分发挥苗学研究队伍的智库作用,利用好其在苗族社会中的巨大威望,指导、帮助、支持苗族民间个人或团体组建有利于传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组织,比如苗族文化资源开发公司、苗族影视传播协会等等,改变苗学会经常单枪匹马的工作局面。

4.始终尊重苗族民间的主体地位

无论是民族工作部门,还是苗族民间团体,都不是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主体力量。而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基地在于苗族村村寨寨,主体是苗族群众。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摆正位置、角色扮演很有帮助。也就是说,民族工作部门是服务员,负责后勤保障;苗学会是倡导者,负责指导实施;苗族群众既是老师,又是学生,负责将苗族传统文化延续下去,并使之发扬光大。传承发展工作做得好不好,苗族群众最有发言权。正因为如此,要充分尊重苗族民间力量的主体地位。其一,要珍惜苗族群众用聪明才智创造的一切财富,不断加以收集、整理和归类,快速地掌握基本的情况,为支持和指导相关工作做好准备;其二,要把苗族群众看成可敬的老师,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表现舞台,充分发挥他们的长处,使之得到真正的认可和尊重;其三,要关注苗族群众的意愿,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不能用自己的主观愿望强加在他们身上,搞反客为主和“官本位”;其四,开展相关的民族工作或举办各种苗族文化活动,必须接好地气,让苗族群众都参与进来,保证其能够深入了解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情况和苗学会的运作现状,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力量和推动力量;其五,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有热心有远见的民间力量,多主办一些传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实事,让民间有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5.创建多形式多功能的现代平台

传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需要创建多形式多功能的现代化平台。缺乏必要的平台,所有希望都会成为一句空话。要做好这一项重要工作,笔者认为最起码要提供几个重要的平台。其一,要在苗族集中的地方建立苗族传统文化学校,开设相关的专业课,将苗族传统文化纳入教学范围;其二,要开办针对性强的苗族传统文化提高班,大力培养一支懂苗语、识苗文、熟苗族传统文化的教师队伍,培养对象可以从民间或者高校中筛选,为做好该项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其三,要建造内容多样的苗族博物馆,以实物的形式充分展示苗族的传统文化,让外界了解苗族,让苗族不忘文化的根;其四,要实事求是地搞好苗族新农村建设,打造一批富有苗族文化元素的景点和居住环境,让观光者能够全面体验苗族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让苗族青少年时时接受本民族文化的滋养;其五,要按照需要和民心主办一些具有历史底蕴的苗族节日,杜绝遍地开花不讲质量的文化节日活动,认真组织经典的有代表性和深远意义的节目演出,避免文化精华和糟粕不分的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苗族节日的多重功能;其六,要在新闻媒体开辟苗族传统文化专栏,通过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站等多途径多形式进行宣传,让苗族传统文化强力注入人们的视线,自始至终不被边缘化和遗忘;其七,要挖掘利用苗族历史文物,比如清朝咸同年间以陶新春为首的苗族起义军根据地猪拱箐(又名八宝山)、纳雍县董地乡的苗坟、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石门乡的石门坎等历史古迹,既是活生生的历史画面,又是教育后代的“教科书”,应该善加开发和利用。

6.设法提高苗族群众的文化自信

任何事物都有本元,苗族传统文化亦不例外。增强苗族文化自觉,涵养民族文化元气,重铸苗族文化信心,是创造苗族文化新辉煌之“本”。古人为什么讲究“养气”?养气就是培元固本,就是把根深深扎在土壤之中。在今天,向祖先留下来的灿烂文化遗产学习,向民间艺人学习,继承和发扬苗族优秀文化传统,这就是一种“养气”,涵养苗族的传统文化的元气。文以气为主,气盛则言宜。这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之一。只有很好地继承和发扬苗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才能养足苗族的文化元气,才能厚积薄发、推陈出新,真正创造出更多具有地方特色和苗族气派的文明成果,这才是苗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和魅力所在,也才能发生全国性乃至世界性影响力。因此,作为各级苗学会,应当把提高苗族群众的文化自信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来看待,不断培养其热爱、传承、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激情,不断开创苗族传统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美好未来。

7.积极借助现代科技开展好工作

当今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在给苗族传统文化带来一定冲击的同时,也给人们传承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比如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电视机、电脑、网络等,在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中,都被苗族群众以及苗学工作者广泛使用。遗憾的是,民族工作部门也好,苗族团体或民间也好,因为受到认识不足和力量薄弱等方面的影响,对现代科技的运用十分有限,致使有关苗族传统文化的作品质低量少,传播面相当狭窄,难以到达最佳的宣传效果。因此,民族文化工作部门应该拟出可行方案并具体措施,帮助、扶持苗族民间有识之士及时成立相关协会或公司,切实解决其在收集、整理、出版和传播苗族传统文化作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苗学会要挖掘、整合和利用苗族民间力量,集中民智民力办好自己的大事,认真负责地指导、协助苗族民间开展好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保证其在策划、拍摄、编辑、出版上拿出文化精品,比如苗族歌舞专辑、苗族历史剧、苗族风情片等等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优秀作品,使之助推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为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献上一支美丽芬芳的奇葩。

毕节民族研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