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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音乐的种类和划分
所属图书:《非常遗产·中国元素.民间音乐》 出版日期:2017-01-01文章字数:字

民间音乐的种类和划分

民族民间音乐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漫长历史过程中自发创作,通过口口相传而流传下来的音乐形式和音乐作品。它无论是从使用的乐器、演奏的乐谱还是演奏形式,都有极强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与当地的民俗习惯、民俗活动相结合。按照其形式的不同,主要分为民间歌曲、民间歌舞音乐、民间器乐、民间说唱音乐和民间戏曲音乐五大类。

(注: 以表现形式分类,民间音乐可分为民间歌曲、民间歌舞音乐、民间器乐、民间说唱音乐和民间戏曲音乐。)

民间歌曲

民间歌曲就是我们常说的民歌,是由劳动人民口头创作,口头流传,并在流传过程中经过集体加工的诗歌创作。民歌的主要内容是表达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意志、要求和愿望,具有强烈的现实性,是各民族艺术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按照内容分类,主要分为汉族民歌和少数民族民歌两种。如果按照体裁形式划分,可分为号子、山歌、田歌、小调、舞歌、渔歌、礼俗歌、儿歌、生活音调等九大类。

民间音乐丰富多彩并且具有鲜明特点。第一,民众性。民歌和日常生活有着最直接紧密的联系,民歌的作者是人民群众,是他们在长期的劳动和生活实践中,为了表现生活,抒发感情,表达意志和愿望而创作的。第二,即兴性。民歌是经过广泛的群众即兴编作,口头传唱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创作、演唱和流传过程是合而为一的,在传唱过程中即兴创作,在编制过程中演唱流传。第三,简明灵活性。民歌的音乐形式具有简明朴实,平易近人,生动灵活的特点,只有这样民歌才能更好地在人民群众中间流传。

民间歌舞音乐

民间歌舞音乐是在民间形成并流行于民间的舞蹈艺术,是人民群众在生活中自己创作和自行表演的,不仅表现出民族或地区的文化传统、生活习俗及劳动人民的精神面貌,还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浓郁的地方色彩。民间舞蹈是音乐与表演相结合的艺术,其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以歌舞互伴的形式,或边歌边舞,或歌舞交替。第二种是不带歌唱,只以乐器为伴奏的舞蹈形式,舞者或伴随器乐而舞,或边舞边演奏乐器。伴奏乐器有的以丝竹乐为主,有的以打击乐为主,有的全部采用打击乐器。在我国各民族的民间舞蹈中,歌舞乐三者一体的形式较为常见。

民间器乐

民族器乐是指在民间音乐发展中借助乐器的性能特征,结合演奏技巧的运用,表现民间一定情绪与意境的音乐作品。民族器乐作品所包含的范围较广,包括民间音乐、古代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戏曲音乐,也包括由现代人整理、改编和创作的民族器乐音乐等。民族器乐伴随着民族乐器出现,历史悠久,使用范围较广,早在先秦时期就根据乐器制作材料的不同,将民族器乐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种,又被称为“八音”。

民间说唱音乐

民间说唱音乐又叫曲艺,是用来讲唱历史、传说、故事及文学作品的艺术体裁,是音乐、文学和表演相结合的综合艺术形式,其音乐以叙述功能为主,兼有抒情功能。说唱音乐与各地语言音调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各民族以及民族内部的语言差异性形成了说唱音乐浓郁的地方色彩,打造出各种各样的曲调。说唱音乐采用一人多角的表演方式。在讲唱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时,叙事与代言相结合。在说唱音乐中,说与唱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说有唱,半说半唱,似说似唱。因此说唱既是音乐的艺术,又是语言的艺术。

由于说唱音乐在民歌、歌舞和叫卖货声的基础上形成,因此也为戏曲音乐吸取养料提供了丰厚土壤,并且在成熟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中,也为民歌、舞蹈的进一步发展得到启发和丰富。

民间戏曲音乐

民间戏曲音乐主要由民间歌舞、说唱和滑稽戏三种不同艺术形式逐步戏剧化融合而成。它起源于原始歌舞,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综合舞台艺术样式。民间戏曲音乐兼有两种功能:抒情性与叙事性。抒情性是用以表现人物的内心感情、刻画人物形象所必需的手段:叙事性则用以表现语言、美化语言,是交代情节、表现戏剧矛盾所不可少的。经过汉、唐到宋、金才形成比较完整的戏曲艺术,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逐步形成了以“京剧、越剧、黄梅戏、评剧、豫剧”五大戏曲剧种为核心的艺术形式。中国戏曲剧种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各民族地区地戏曲剧种约有三百六十多种,传统剧目数以万计。众多的戏曲剧种,大体上可以划分为“昆腔系统、高腔系统、梆子系统、皮黄系统”四大声腔系统以及“民间歌舞类型与民间说唱”两大声腔类型。

非常遗产·中国元素.民间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