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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修路一善事”
所属图书:《清代苗族妇女的婚姻与权利:以清水江文书为中心》 出版日期:2017-08-01文章字数:字

一、“自古修路一善事”

立于天柱县竹林乡新寨村的一通“永远不朽”碑中有序言曰:“尝稽唐虞有土阶之风,三代有石级之制,文帝有修数百年崎岖之路之训,自古修路一善事也。” [1] 在民众社会生活的思维里,修筑道路乃是大善之举,但凡有以修路募捐者,人们亦多乐于襄助其事。

贵州在明代即有“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 [2] 之谚,山路崎岖,道路泥泞,一旦下雨,极为难行。生活在这种自然环境下的人们,为了尽可能地消除泥泞不堪的行程,人们热衷于修“花街”或用鹅卵石铺设道路,其工程量颇为巨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在这种情况下,修筑道路亦成为动员一方社会的重大活动,对这样的重要社会事务,人们也会以自己的方式,立一方碑铭的形式记述他们的事迹。从这些碑刻中,勾勒出了一副人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景象。妇女在其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她们更多的是体现在出力上,即参与道路的开挖、挑土、挑石等工种,这些事迹在碑文较少记录,但在捐资名单中,仍可一窥其事迹。为示说明,先誊录一方碑文如下:

这是一方记录修路的碑刻,题额“一路福星碑记”,序文由生员彭勷朝撰写,叙述了地坌民众十三年来的修路经历,他们“不辞劳瘁,冒雪冲寒”,获得捐资“五百余金”,修砌道路“将近三十余里”。捐资名单里,值得注意的是女性参与情况:有与丈夫、儿子一起捐资者,如彭美玉与妻李氏及子慎徽;有与丈夫、孙子一起捐资者,如李春荣与妻潘氏及孙不圣;有与丈夫一起捐资者,如彭美贤与妻潘氏;有与儿子一起捐资者,如彭朝天与母李氏;有女性自己独立捐资者,如彭氏晚女,等等,通数下来,这一方碑铭,有近20位女性参与了捐资,占总人数的17%。

妇女参与修筑道路的事例还很多,例如在天柱县新寨村,乾隆二十年、乾隆四十二年、乾隆四十四年、乾隆五十年、嘉庆十五年均有“改砌辟路”之役,并立有石碑记其事,在这些密密麻麻的捐资名单里,总有妇女的名字在其中,她们或多或少,尽己所能,捐钱出力,因为她们相信“积善之家有余庆”。 [4] 所以,她们不仅积极参与贡献劳力,亦多少不一地捐资钱财,并把自己的名字刻上了碑刻,这无疑体现了妇女们在修路事业上的重要贡献。


[1] 清乾隆四十二年“永远不朽”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新寨村口。

[2] (明)王士性:《广志绎》卷五《西南诸省》,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3页。

[3] 清道光十七年“一路福星碑记”,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地坌村风雨桥头。

[4] 清乾隆二十年“修路碑记”、乾隆四十二年《永远不朽》、乾隆四十四年《周道如砥》,乾隆五十年《亘古不朽》、嘉庆十五年“功垂不朽”,这五通碑现存于贵州省天柱县竹林乡新寨村口。

清代苗族妇女的婚姻与权利:以清水江文书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