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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课单、婚期选定及其运用
所属图书:《清代苗族妇女的婚姻与权利:以清水江文书为中心》 出版日期:2017-08-01文章字数:字

一、八字课单、婚期选定及其运用

一般来说,中国古代的婚姻强调两点:一是门当户对,即所谓“婚者须自揣己之子女可以相配门第”;二是年龄相当,满足这两点,“然后可结姻” [1] 。但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往往出现很多不同的面相,其中,婚配需查星命便是重要的一项 [2] 。这种推演命理的方法,唐代已经出现,主要以吕才《合婚书》所提合婚占法为主,其法“以男女年命,浪立数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医、福德为上婚,游魂、归魂为中婚,五鬼、绝命为下婚” [3] 。至明代,张楠指出吕才之谬,认为合婚之正理应该是:“看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必择女命带伤官、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带伤官、食神重者,必择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配之。” [4] 而元代以后,八字婚配法已广为流传。 [5]

清代黔东南地区,这种观念开始兴盛,以致到光绪年间,地方志编修者只能提倡:“凡嫁女娶媳者,须择男女贤淑,毋过泥于星命” [6] ,但人们“择婚必用术,严查星命”已成婚姻的必修课 [7] 。换言之,男女能否婚配,排演生辰八字成为重要的决定因素,在民众的思维里,如果男女生辰八字不合,则不能婚配,即便婚配,亦多坎坷。于是,“八字课单”成为婚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图3-1是清水江文书中一份男女婚配八字单 [8] ,可资参看。

图3-1 男女婚配八字单

图3-1这份男、女八字单,字迹潦草,时间未详,亦无批语,乍看之下,不知二者是否合配。但男、女生辰八字的基本讯息俱备,即乾造(男命)为:辛酉年戊戌月丙午日巳时生人;坤造(女命)为:壬戌年戊寅月乙丑日申时生人。据云其二人之生辰八字符合五行相生相克原理,要之如下:男命天干为辛金,女命天干为壬水,金生水;男命地支丁酉金,女命地支戌土,土生金;男命命元为丙火,女命命元为已土,火生土。 [9] 尽管其所蕴含的诸多民俗知识,在此并未能一一道出,而于崇尚科学者而言,此亦属无稽之谈。但不可否认,中国传统社会里,男女之姻缘缔结,“婚前必先具生辰合婚,惟合是从,惟克是禁”的观念极为盛行 [10] 。因此,这类“八字单”于古人的社会生活意义而言,无疑极为重要,它表达了人们对姻缘的美好期望。

为了更好地使男女婚姻美满,唐代敦煌文书中已有“推嫁娶忌月法(拟)”“推择日法”和“数周堂法”等选取婚期的方法 [11] ,即如何选取避开凶煞的婚期。至明清时期,对婚期的选定更加重视。在清水江文书中,这类择吉婚书就很多,其形制大体有两种,兹举图3-2择吉婚书和图3-3婚姻课单 [12] ,以示说明。

图3-2 择吉婚书

图3-3 婚姻课单

图3-2和图3-3,均是说明男女八字相合之后,便需要根据男女的八字排演婚期,而婚期的选定,需要忌讳诸多事项。从这两份文书来看,图3-2的男子忌戌年,女子忌酉年,其余各类利、害均有说明。图3-3则更为详细地把这对男女生辰八字所需要避开的各种煞一一开列。其总论是“一避本命旬空不用,二忌本命墓日不用,三择本命八煞不可犯也”。然后具体列出所忌关煞与忌讳的日子:“何公煞(忌巳、酉、丑)、永世空(忌十一、十七日)、三娘煞(忌初三、初五)、赤松子(忌十四)、饥饿煞(忌子、酉日)、八败日(忌戌日)、望阁煞(忌亥日)、夫妻不合(忌未日)、孤鸾煞(甲戌、戊申、乙巳、辛亥、丁巳、壬申、甲寅、壬午)、破家煞(忌戌、亥、未)、怄气煞(忌午、巳、未日)、天远天表(忌丙戌日)、嫁娶真煞(忌巳日)、婚姻不愿煞(忌蛇马走)、天翻地覆(忌戊辰)、天地扫(忌辰、午)、四季煞(初五、十七、二十五)、呌门煞(忌十三)、龙翻浪(忌甲子、丙寅日)、红嘴朱雀(忌壬申、辛巳、庚寅、乙亥、丁巳、戊申)、离窠日(无干)、雷霆大沙白虎(无干)、横天朱雀(忌初一)、横天赤口(日忌未日,时忌辰、戌、丑、未时)、罗天大退(日、时无干)、离别日(忌丙午)、四季五穷(忌壬午)、男女穿胎煞(忌丙申)、杨公煞(忌二十)、咸池煞(忌子日)、反目煞(忌丑未日)、冲夫星嗣(忌癸巳、戊子)、冲生煞(忌亥日)、灭子胎煞(忌戌日)、白虎吞胎煞(忌辰日)、绝嗣日(甲戌、甲寅、辛未、丁丑)、带马煞(忌寅日)、月厌对煞(忌丑未日)、红沙煞(忌巳日)披麻煞(忌酉日)、天地争雄(忌未丑)、阴阳差错(忌癸丑)、天孤地寡(忌子午)、四离四绝(无干)、人民离(戊戌、乙酉)、倒家煞(忌戊戌)。”从上述开列的各种煞来看,若要选取一个完全避开任何煞的日子,几乎不可能。于是在开列完各种煞之后的一行,紧接着写道:“一切大小诸煞,概一列清查过,书云:大煞避之,小煞裉之准取。”换言之,一些不紧要的关煞,是可以不管的,以致民间有“选日子用好紫微、玉皇、天皇所占日,即可百无禁忌”的说法。

总之,对于男女八字是否适合合婚及婚期日子的推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若然不顺,极易产生误解,以致退婚。例如:

这份退婚文书显示,陆林厚的父亲凭媒求到刘开堂之女刘多菊,与之配为妻室,但时间很久都没成婚,原因是“先年娘家先发之女本命与陆姓,请师排查二比本命,本年六月初七日止女出门、进门大利”,但陆林厚并未把这一讯息及时告诉刘家,而等到刘家听闻“本年二比大利”,请原媒刘瑞汇、吴万祥跟陆家说的时候,陆林厚却“言二比六命不合”,然后立了这份退婚字约。从这件事情的经过来看,可能是陆家得到刘多菊的生辰八字之后,请算命师排查之时,二者八字并不十分合拍,以致并未把可以“出门、进门”的日期及时告诉刘家,而产生了退婚之念。于是请中和解,二者各自另娶另嫁。

因此,这种关乎婚姻顺利进行与人们对婚后生活美好愿望的婚占星命活动,被人们娴熟地运用在婚姻缔结与婚姻生活中。一旦婚姻过程中出现问题以及婚后不幸福,均会与此联系起来。甚至婚后因其他因素而须离散者,亦找借口是六命不合,这样的例子在婚书中多有体现。例如:

这份卖妻文书,原因写得很清楚:“只因六命不合”,而导致朝日吵闹,在这种情况下,“母子无奈,只得请媒出放”。这种“六命不合”成为人们常常运用的策略,以此欺负女性,这也是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所要面对的具体事项,也可见她们常常处于劣势。


[1] 清光绪《黎平府志》卷四下《嘉礼》,载《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第17册,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影印版,第432页。

[2] 有关五行八字婚姻观之概述,参见刘道超:《五行八字婚姻观探析》,载《社会科学家》1990年第3期。

[3] (明)张楠著,郑同点校:《神峰通考命理正宗》,北京:华龄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4] (明)张楠著,郑同点校:《神峰通考命理正宗》,北京:华龄出版社,2010年版,第6页。

[5] 参见赵小明:《黑水城出土〈属相方术〉考——兼论唐代以来的合婚习俗》,载《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6] 清光绪《古州厅志》卷六《典礼志下》,载《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第19册,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影印版,第373页。

[7] 清光绪《黎平府志》卷四下《嘉礼》,载《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第17册,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影印版,第432页。

[8] 张应强、王宗勋主编:《清水江文书》第1辑第1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87页。

[9] 笔者虽然自小就生活在这种社会文化环境里,但并未真正读懂此类算命单,经请教同事龙泽江副研究员,其言大要如此。然此说大抵只是五行占法,据说唐代用五行来占夫妇的凶吉就已经比较多,甚至可能是当时的一大特点,参见黄正建:《敦煌占卜文书与唐五代占卜研究》,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9页。

[10] 郑传寅,张健主编:《中国民俗辞典》,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395页。

[11] 黄正建:《敦煌占卜文书与唐五代占卜研究》,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7页。

[12] 分别参见张应强、王宗勋主编:《清水江文书》第1辑第3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48页;《清水江文书》第2辑第6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1页。

[13] 按,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石引村刘光彬家藏文书之一,该家藏契约文书300余份,系由凯里学院人文学院傅安辉教授提供讯息,刘光彬及其家属带契约文书至凯里学院图书馆,图书馆馆长陈洪波研究馆员及贵州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龙泽江等人接待并扫描,彩色扫描件现已录入凯里学院图书馆“清水江文书数据”库,感谢该图书馆允予笔者作研究使用,谨致谢忱,下再引该家藏文书者,即不再赘。

[14] 高聪、谭洪沛主编:《贵州清水江流域明清土司契约文书·九南篇》,北京:民族出版社,2013年,第448页。按,类似的卖妻文书,参见张新民主编:《天柱文书》第1辑第3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05页。

清代苗族妇女的婚姻与权利:以清水江文书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