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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年二月初八日范献璜卖山场杉木约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416字

一九五 道光十年二月初八日范献璜卖山场杉木约

立卖山场杉木约人岩湾寨范献璜,为因无银用度,自愿将到杉山壹块,地名番勇外,左之上凭□□,左之下凭维远,右之上凭献璠,右之下凭水沟,左右凭冲,此地之木分为四股,名下占一股;又一块,地名纲晚,栽手四股,名下占一股,地主十二股,名下占一股,界限:上凭岭,下凭朝伟本名之地,左右凭买主;又中一块,上凭姜伟、献林等之山,下凭朝伟、本名之地,左右凭买主,此木地主、栽手分为四股,名下占一股;又下一块,上凭朝伟本名之地,下凭开祥,左凭姚白玉,右凭开祥,其地之木分为弍大股,名下占一股,今将四处本名所占之股出卖与文堵(斗)姜绍韬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柒拾两整,亲手收回应用,其木任从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如有不清,卖主理落,不关买主之事。今欲有凭,立此断卖字存照。

内添地朝二字。

凭中 龙绍元

代笔 范献璠

道光十年二月初八日 立 [1]


[1] 本契落款处有文字:“纲晚之三块坎(砍)尽。”字体与原契文不同,系后人所批。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