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五 道光八年四月十一日姜氏凤岩、子友保断卖山场杉木约
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姜氏凤岩、子友保二人,为因要银使用,无处得出,自愿将到祖遗之山场杉木一块,土名朋良卧栽,其山界至:上凭路,下凭冲,左凭宗智山,右凭冲,四至分明,请中出[卖]与本房姜春发名下承买为业。三面议定价银伍两,亲手领回应用。自卖之后,任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今欲有凭,立此卖字为据。
凭中 姜功周
代笔 姜德昌
道光八年四月十一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