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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年五月初三日姜绍祖等断卖杉木山场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39字

一五四 道光二年五月初三日姜绍祖等断卖杉木山场契

立断卖杉木山场契人本房兄姜绍祖、男相成、相廷,今因家下要□□□□□将到亲手所栽之杉木一块,地名浹从翁出卖与堂弟姜宗玉名下承买为业。当日面议断价银弍两弍钱,亲领入手应用。其山界:左平(凭)述贤木为界,右平(凭)小冲,上登顶,下至映连□□□□为界,四至分明。此木原系绍祖父子亲手所栽,其地是婶娘迈辇有一股俱卖在内。自卖之后,恁(任)从买主修理管业,卖主父子等不得异言。今欲有凭,立此卖契存照。

(注: 凭中 姜保满

姜生绞

绍祖亲笔)

道光二年五月初三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