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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元年三月初八日姜孟九父子卖杉木山场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02字

一四七 道光元年三月初八日姜孟九父子卖杉木山场契

立卖杉木山场字人姜孟九父子,为因家下缺少银用,无从得出,自愿将到杉木山场一块,地名皆粟,右凭岭,左凭冲与保富为界,上凭土垦,下凭载渭老木,四至分明,今将出卖与姜绍滔名下承买为业。凭中议定价银弍两七钱正,亲手收回应用。其木山场任凭买主管业,卖主父子不得异言。恐有来路不千(清),俱在卖主理落,不干买主之事。今欲有凭,立此卖字是实。

代笔 姜映科

道光元年三月初八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