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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〇 嘉庆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姜绍华等断卖山场杉木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36字

一二〇 嘉庆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姜绍华等断卖山场杉木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契人姜绍华、连合,为因要银用度,自愿将到杉山一块,地名南敖,上凭田,下凭田,左边上截凭绍韬、绍本木,下截凭冲,右凭冲以田为界,此山木分为七股,姜绍韬名下占六股,本名占一股,今将出卖与与本房姜绍韬名下承买为业。凭中议定价银四十六两正,亲手领回应用。自卖之后,任从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如有不清,俱在卖主理落,不干买主之事。今恐无凭,立此卖山场杉木字存照。

(注: 凭中 玉宠

保年

代笔 龙绍滨)

嘉庆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