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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龙香等卖山场杉木约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44字

一一二 嘉庆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龙香等卖山场杉木约

立卖山场杉木约人六房龙香、保理,为因先年得买姜廷干杉木山场,土名坐落银翁,界限:上凭路,下凭路,佑(右)凭油山,左凭冲,四至分明。自愿出卖与下寨姜绍滔名下承买为业。当面凭中议定价银伍两伍钱,亲手领回应用,其山木自卖之后,恁(任)凭买主修理管业。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山场[约]是实。

外批:老契交以绍滔收承。

内添三字。

代笔 姜绍魁

凭 姜绍牙 

嘉庆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立 [1]


[1] 本契落款处有文字:“道光二十三年坎(砍)来起屋。”字体、时间与原契不同,系后人所批。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