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九九 嘉庆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姜万年卖山场杉木约
立卖山场杉木[约人] [1] 姜万年,先年得买姜功勋皆要山场杉木壹股,上凭田,下凭田,右凭冲,左凭冲以水沟搬过岭以下至田为界,今请中出卖与姜维新先生承买为业,当面凭中议定价银六两伍钱,亲手领用,其山内木自卖之后,恁(任)平(凭)买主修理管业。四至界倘有不明,俱在卖主向前理落,不干买主之事,今欲有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外批:万年得功勋老约俱绞(缴)与姜继新先生收
(注: 凭中 姜德明
姜万和
万年亲笔)
嘉庆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 约 立
[1] “木”字后疑脱“约人”二字,补出。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