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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九四 嘉庆二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姜宗礼断卖山场杉木约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67字

〇九四 嘉庆二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姜宗礼断卖山场杉木约

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姜宗礼,为因家中缺少银用,无从得出,自己请中度到上房姜绍滔名下承买为业。坐落土名明从傲,四至分明。上凭老世以路为界,左凭冲,右凭绍望,下凭冲。当日凭中议定价银一两九钱正,入手收回应用。自卖之后,任从买主修里(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如有异言,俱在卖主壹面承当。今欲有凭,立此卖山木[约]存照。

亲笔 宗礼 

凭中 姜映雄

嘉庆二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立 [1]


[1] 本契落款后有文字:“此业已尚未查块数,日后查得确实方可管业。”“坎(砍)尽今佃与报羊龙绍相栽。”其字体、内容与原契文不同,系后人所批。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