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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九二 嘉庆十九年十二月某日姜什晚弟兄断卖杉木山场约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37字

〇九二 嘉庆十九年十二月某日姜什晚弟兄断卖杉木山场约

立断卖杉木山场约人姜什晚弟兄二人,为因要银用费,无出,自愿将到山场一福(幅),坐落土名翁有,其山场上凭载渭,下凭士荣,左凭载渭,右凭廷贵,四至分明,请中出卖与朱渭生父子二人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一两九钱整,亲手领回应用。其山自卖之后,恁(任)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如有异言不清,俱在卖主上前理洛(落)。恐后无凭,立断卖杉木地土[约]远永存照。

外批:弟兄银二人五字。

凭中 姜林酉

代笔 姜显朝

嘉庆十九年十二月初□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