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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八七 嘉庆十九年正月三十日姜胜祖弟兄卖杉木山场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23字

〇八七 嘉庆十九年正月三十日姜胜祖弟兄卖杉木山场契

立卖杉木山场约人中房姜胜祖、姜胜武弟兄,为因家下缺少银用,自愿将到祖山一所,地名番故德,此山分为五大股,映辉、通义占叁股,中房占二股,此二股以作十二股半,胜祖弟兄占半股,今将出卖与姜映祥、映辉、绍吕名下承买为业。议定价银六钱五分正,亲[手]收回应用。自卖之后,任从买主修理管业,卖主弟兄不得异言。如有不清,俱在卖主理洛(落),不与买主之事。今恐无凭,立卖字是实。

凭中 姜映科

嘉庆十九年正月三十日 亲笔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