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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八六 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姜仕周断卖山场杉木字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57字

〇八六 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姜仕周断卖山场杉木字

立断卖山场杉木字人姜仕周,为因无粮食,所共之山,地主栽手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二股,土名从堆,上平(凭)宗智,下平(凭)冲,左平(凭)宗智,右平(凭)年党之木为界,四至分名(明),今将我地主一股半出卖与姜光陶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平(凭)中议定价银五两一钱正,入手收回用。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如有异言,俱在卖[主]相(向)前[理]落,不干买主之事。今恐吾(无)平(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注: 平(凭)中 姜保富

姜光如

代笔 姜任子)

嘉庆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卖主仕周(押)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