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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五七 嘉庆十四年七月十八日姜光荣、姜光士分油山合同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182字

〇五七 嘉庆十四年七月十八日姜光荣、姜光士分油山合同

立分油山合同字人姜光荣、姜光士二人所共油山壹块,土名江都。二家人工不齐修理,今凭族人均分,光荣占左边岭,光士占右边岭,其有左右山内杉木日后长大发卖,二股平分,二比自愿,不得异言。今恐无凭,立此字样,各执一纸存照。

其有老约在光荣存。

(注: 凭中 范绍廉

姜廷理

姜光明)

立分合同为据发达□□□□[半书]

嘉庆十四年七月十八日 光士 亲笔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