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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三八 嘉庆七年十一月初十日姜老宠断卖山场杉木约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32字

〇三八 嘉庆七年十一月初十日姜老宠断卖山场杉木约

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堂弟姜老宠,为因要银使用,自己情(请)中问到,自愿将到地名加陼出卖与堂兄姜寿元兄弟二人存(承)买为业。当面义(议)定价银三两八钱正,亲手入回任用。其山自卖之后,任从买主子孙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如有不清,不干买主事,卖主上前理落。其山界至:上凭孟岩,左凭冲,右凭顶,下凭今绞,四至分明,立断卖山场杉木[约] [1] 是实。

外批二个字

凭中 堂弟 姜光前

代书 姜绍牙   

嘉庆七年十一月初十日 立


[1] “木”字后怀疑脱一“约”字,补出。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