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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三六 嘉庆六年十一月初四日姜光周父子卖山场杉木字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42字

〇三六 嘉庆六年十一月初四日姜光周父子卖山场杉木字

立卖山场杉木字人姜光周、子老胡,为因家中缺少银用,因先年得买姜柱周之山,地名汗大求杉山一团,界至在众上至,今请中度卖与堂弟姜滨周名下。当日凭中议定价银叁两整,其银卖主亲领,其山场任从买主栽木修理管业,不得异言。恐有不清,卖主理落。其山界至:上凭顶,下凭国珍木,左凭领(岭),右凭大冲。其山弍大股,朝竒占一股,滨周占一股。恐后无凭,立此卖字永远存照。

代笔 姜锡禄 

凭中 侄姜朝良

嘉庆六年十一月初四[日] [1]  卖主姜光周 立


[1] “四”字后脱一“日”字,补出。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