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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三三 嘉庆六年二月十八日姜贵凤断卖杉山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251字

〇三三 嘉庆六年二月十八日姜贵凤断卖杉山契

立断卖杉山约人瑶光寨岳父姜贵凤,为因缺少银用,无出,所有杉山壹领,土名冉嫁山,左右平(凭)冲,下平(凭)河,上平(凭)盘友长之嫩木,四至分明。凭中出断卖与文斗寨女婿姜绍韬名下承买为业。当面凭中议定断价银弍拾弍两整,亲手收回应用。其杉山自卖之后,恁(任)从买主管业,卖主弟兄不得异言。倘有外人议论,俱在卖主向前理落。恐后无凭,立断卖约存照。

此杉山分为四股,将壹股出卖与姜绍韬名下,友长栽之嫩木分作四股发卖,地租绍韬占壹股。

凭中 堂侄 友长

代笔 姜有德  

嘉庆六年二月十八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