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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一一 乾隆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姜文佐卖山场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190字

〇一一 乾隆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姜文佐卖山场契

立卖山场契人姜文伍,为因要银使用,自将山场一块,土名穷老忧水沟上,作四股均分,自将已分一股今出卖与姜富宇兄名下作价银弍钱。其山界至:上凭顶,下凭沟,左凭文凤,右凭老合,四至分明。文凤名下存叁股。今欲有凭,立此卖契存照。卖主姜文佐。

凭中 姜宇文

文玉笔   

乾隆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立 [1]


[1] 本契约落款后面“姜登熙□”等字,字体与原契不同,为后人所批。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