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一一 乾隆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姜文佐卖山场契
立卖山场契人姜文伍,为因要银使用,自将山场一块,土名穷老忧水沟上,作四股均分,自将已分一股今出卖与姜富宇兄名下作价银弍钱。其山界至:上凭顶,下凭沟,左凭文凤,右凭老合,四至分明。文凤名下存叁股。今欲有凭,立此卖契存照。卖主姜文佐。
凭中 姜宇文
文玉笔
乾隆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立 [1]
[1] 本契约落款后面“姜登熙□”等字,字体与原契不同,为后人所批。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