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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〇三 乾隆二十一年二月十八日陆文美等投帖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文章字数:387字

〇〇三 乾隆二十一年二月十八日陆文美等投帖契

立情愿投帖字人陆文美、龙隆卿,湖南人氏,为因祖上移到文斗地方中仰坐,住于乾隆二十一年,内有文斗头人姜文勷、姜文举、姜文学、姜文科、姜弘道、姜起才等称言尔中仰虽坐,住乃属我文斗上下四房地界,左抵苗馁,右抵婆洞。二比无据,恐日久不法,何以为凭。于是我陆龙二姓情愿立投帖字,以文斗众头公为执照,蒙 [1] 众公当立字之日义让,不论邻近地方,敢其挖种地路,倘或用价得买者,方为己业勿俱。荒山野地,寸土俱是文斗之地界,陆龙二姓不得吞谋。假如后脉一带,亦不许进葬。大家不过以为邻寨必要,安身守己,如弟如兄。恐人心不古,立此情愿投帖字存照。

(注: 凭中 曾元相 姜年射香

代笔 杨文彬)

乾隆二十一年二月十八日 抄白 [2]  立


[1] “蒙”字后原留有空白。在清水江流域的土地类契约文书中,涉及土地转让的受让方时,留出空白,或把受让人另起一行顶格书写,甚至姓氏抬高一格,以示尊敬。

[2] 此件文书为抄件。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