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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坤宁培喜则杉木栽手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23字

姜坤宁培喜则杉木栽手卖契

立卖栽手字人本砦姜坤宁。为因缺少洋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地名培喜则种土主 [1] ,界止(址):上凭洪路,下凭岩洞,左凭洪头,右凭土主与小毫为界,四抵分清。今将出卖与土主。此之栽手分为叁股,本名占乙(股),姜盛荣、盛富、盛贵、绍烈叔侄四人等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谷只(子)柒拾贰斤整,亲手收足应用。买主上山修理,卖主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有卖栽手字为据。

凭中 坤泽代笔

民国卅七年正月十四日 立


[1] 种土主,此处漏字,意思是“截种土主之山场”。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