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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母元玉皆从理拜山场菜园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375字

姜母元玉皆从理拜山场菜园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菜园字人加池寨姜母元玉。为因家下缺少钱用,无处所出,自愿登门问到地名皆从理拜 [1] 山场乙块,四至:上抵姜元贞之田,下抵老沟,左凭路,右凭岭与大路为界,四至分明。此山分为八股,本名占一股,出卖与康中姜家滨 [2] 名下承买为业。当面议定价钱三百八十文,亲手收足。自卖之后,任凭买主上山修理管业。此山杉木在内,倘有不清,(俱)居在卖主理落,不关买主之是(事)。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永远存照。

中笔 姜希相

民国十五年四月初二日亲押 立


[1] 皆从理拜,也写成“皆崇野拜”“皆从也拜”“皆穷里败”等,在加池寨西南约800米处。拜,苗语意为猪下巴。

[2] 康中姜家滨:康中,指今剑河县南加镇康宗村,距加池约12公里,与加池一样系锦屏、剑河、黎平三县交界处青山界古四十八寨之一。姜家滨,系加池四合院之亲戚(姜源淋妹夫),因晚年无子照顾,投靠四合院生活。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