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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永清培格油山杉山并土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09字

姜永清培格油山杉山并土断卖契

立断卖油山杉木并土字人本家姜永清。为因缺少钱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地名培格之油山壹块,其油山界限:上凭元秀弟兄之山,下凭定文之共山,左凭岭,右凭买主之共山,四抵分清。今将出卖与姜源淋名下承买为业。当面议定价钱四百八十文,亲手收足应用。其山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断字为据。

外批:老契存在卖主手。

中笔 文举

民国十四年乙丑岁七月廿日 立

培格油山一块 [1]


[1] 此为后人所批。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