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姜永炽冉皆什山场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17字

姜永炽冉皆什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栽手土字人本家姜永炽。为因缺少银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地名冉皆什山乙块。其山界止(址):上凭洪与献义之山,下凭凤来之山,左凭大冲与本家之山,右凭凤凰之山,四抵分清。出卖与姜源淋名下承买为业。当面凭中议定价艮(银)叁钱六分整,亲手收足应用。卖(主)不得异言。倘有不清,俱在卖主理落,不关买主之事。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外批:此山栽手全占,出卖照老约管业。

凭中 春茂 永职亲笔

民国丁巳年四月廿六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