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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凤至当在山场杉木并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21字

姜凤至当在山场杉木并栽手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并栽手字人本家堂叔姜凤至。为因缺少粮食,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当(党)在山场乙块,分为六股,父子名下占乙股,出卖与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谷贰拾六斤,亲手收足。此山界限:上凭买主之山,下凭路,左凭买主之山,右凭冲,四字(至)分明。任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口说无凭,立此断卖字是实。

此山得买平松、神松连间 [1]

中笔 姜凤文

光绪二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立


[1] 连间,相邻连。间,锦屏方言读音“干”,去声。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