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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山冉皆龙杉木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190字

王玉山冉皆龙杉木栽手断卖契

立断卖栽手字人本寨王玉山。为因缺小(少)粮食,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先年佃主家之山地名冉皆龙,上凭先发之山,下凭大明、显国,左凭小冲,右凭买主。此山地主、栽手分为五股,地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今将贰股出卖与姜恩瑞名下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谷乙百八十斤,亲手收足。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此断字为据。

中笔 姜恩灿

光绪十七年二月初三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