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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凤至故我油山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08字

姜凤至故我油山断卖契

立断卖油山字人本寨姜凤至。为因缺少钱用,无处得出,自愿将到地名故我 [1] ,界止(址):上凭田,下凭生发之山,左凭凤仪之山,右凭凤元之油山,四至分清。今凭中出卖与孙通兴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钱壹仟乙伯(佰)八十文,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任凭买主管业,卖主不得仪(异)言。恐口无凭,立此断字为据。

凭中 姜凤岐

光绪拾陆年伍月拾伍日 立


[1] 故我,苗语读音为“gòu áo”,意为“我公公山”。“我”,系苗语人名。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