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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龙连之收山场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45字

姜龙连之收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栽手与地土字人本房姜龙连。为因缺少银用,无处得出,自愿将到地名之收山场乙块,界止(址):上凭垦与陆姓之山,下凭买主与平松共山,左凭买主下冲为界,右凭培刚下至买主共山,四至分明。此山分为贰大股,连富占乙股,本名占乙股。今将出卖与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四两零八分,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今日有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姜开胜

凭中 姜春明

代笔  凤岐

外批:上幅栽手在内,下幅土买主自栽,外幅栽手在外。

光绪拾陆年三月拾玖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