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姜寅卯翻山里杉木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89字

姜寅卯翻山里杉木栽手断卖契

立断卖栽手杉木约人本家姜寅卯。为因要钱用度,无处得出,自愿将到本名先年佃栽买主翻山里 [1] 沟坎下截,界止(址):上凭沟,下凭沟,左凭岭与文斗之山,右凭田角。此山地主、栽手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贰(股)。今将本名栽手贰股出卖与姜显韬、姜显国、姜显贵、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面凭中议定价钱陆佰文,亲手收足。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上山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所买栽手贰股显国兄弟三人占乙股,恩瑞占乙股。日后照契均分。恐口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显国笔 [2]  中笔 姜作锦

光绪十二年六月初二 立


[1] 翻山里,苗语意为大山深处独家村(或两三户人家)种山户开出的田。

[2] 此份契约疑为姜显国抄录。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