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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凤凰南污粟山场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57字

姜凤凰南污粟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本房姜凤凰。为因缺少良(粮)食,自愿将到南污粟山场贰块,界止:上凭路,下凭河,左凭洪,右凭领(岭)。此山分为六股,本名占乙股;下块上凭路,下凭河,左凭领(岭)与上块,右凭冲。此山分为三大股,叔侄占二大股。二大股分为三股,本名占乙股,出卖与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钱六百文,亲手领足收用。此山自卖之后,任凭买主上山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口无凭,栽手在内立断卖字为据。

凭中 姜凤至

光绪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亲笔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