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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兆魁补先山场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178字

姜兆魁补先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本寨姜兆魁,即是一宗 [1] 。为因缺少粮食,无处所出,自己将到山场杉木、油树,地名补先,上凭岭,下凭买主之田,左凭连富,右凭兆兴,四至分明。今日出卖与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议定价谷五十斤,自己收足。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口说无凭,立此断卖字是实。

凭中代笔 兆祥

同治十三年七月初十日 立


[1] 即是一宗,疑为后人所加。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