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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克贞补生坳油山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50字

姜克贞补生坳油山断卖契

立断卖油山约人本房姜克贞。为因要钱用度,无处,自愿补生幼 [1] 油山乙块,上凭大明油山,下凭老杉木为界,左凭买主油山为界,右凭岭为界,四至分清。今凭中出卖与本房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钱四仟叁百捌十文整,亲手收足领用。自卖之后,任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外批:老杉木在外 [2]

凭中 姜凤至

同治十三年五月十八日 亲笔立


[1] 补生幼,地名,即小补生。

[2] 老杉木在外,指此契只卖油山,而油山间老杉木(应是一根或数根,数量不多)不卖,仍由卖主借土蓄禁,待需要用时再砍伐。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