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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平松弟兄乌漫杉木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317字

姜平松弟兄乌漫杉木栽手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栽手杉木约人本房姜平松、贤松弟兄二人。为因缺少粮食,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地名污漫杉木乙块,界限:上凭光秀,下凭岩洞与玉连之山,左凭小冲,右凭冲,四至分明。此山地主、栽手分五股均分,地主占三股,栽手占二股。地主三股分为二大股,买主占乙股,弟兄二人一股,与栽手出卖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日三面议定价钱乙千二百文,亲手收回。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倘有不清,俱在卖主理落,不与买主之事。恐口无凭,立此卖杉木为据。

外批:山场二股,买主占乙股。内徒(涂)六字。

凭中代笔 姜开祥

同治三年六月初十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