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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开文父子皆野呼山场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31字

姜开文父子皆野呼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并栽手杉木契人本家姜开文父子。为因费用不足,无处得出,自愿将到山场壹块,地名皆野呼 [1] 。此山界趾(址):上凭买主之田,下凭溪,左凭岩洞,右凭买主之山,四至分清。此山土栽分为伍股,地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此地主叁股又分为叁拾股,开文父子占壹小股。今将出卖与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艮(银)伍钱六分整,亲手收回应用。恐后无凭,立此断字存照。

(注: 笔 姜克顺

中 姜克顺)

同治二年十二月廿八日 立


[1] 皆野呼,即皆里乌或皆也污,苗语意为水田脚。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