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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开仕叔侄刚套冲山场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405字

姜开仕叔侄刚套冲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本家姜开仕、姜开文、侄凤至。为因地基过卖与姜世泰 [1] ,地名衣载 [2] ,蒙中改劝 [3] ,叔侄自愿将到地名刚套冲山场杉木乙块,此山分为三股,克顺占乙股,凤仪伯侄占乙股,开文伯侄占乙股。此山界至:上凭沛清之山,下凭冲,左凭大荣之山,右凭地平(坪)为界,四至分明。今出补与姜凤仪伯侄叁人名下承补为业。自补之后,恁凭伯侄修理管业,弟兄伯侄不得异言。倘有不清,居(俱)在卖主理落,不关买主之事。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外批:栽手在外 [4]

(注: 凭中 姜开周

姜兆章)

同治二年七月十九日 开仕笔立


[1] 因地基过卖与姜世泰,指姜开仕叔侄将姜凤仪叔侄有股份的地基出卖给姜世泰,以致姜凤仪等出来争议,姜开仕方将刚套山场补偿与姜凤仪等。

[2] 衣载,苗语意为石头屋。衣,苗语意为石头;载,苗语意为房屋。

[3] 改劝,即解劝。锦屏方言“解”读成“改”音。

[4] 栽手在外,指姜开仕叔侄所卖的刚套冲山场杉木还有其他人的栽手股份,此次出卖并不包括栽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