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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皮松弟兄冉理熙杉木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94字

姜皮松弟兄冉理熙杉木栽手断卖契

立卖□□木约人本房姜皮松 [1] 、平松弟兄二人。为因家中缺少银用,无处□□□愿将到地名冉理熙栽木乙块,其有界至:上凭地主,下凭皮松弟兄之山,左凭世道之山,右凭开义之山为界,四至分明。此地主、栽手分为二股,地主占乙股,栽手占乙股。此栽手乙股分为二小股,皮松弟兄占乙股。今将本名乙股出卖与地主姜宗保名下承买为业。当日三面议定价钱五百文整,亲手收足应用。其木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修理管业。倘有不清,俱在卖主理落,不与买主之事。恐口无凭,立此卖杉木为据。

凭中代笔 姜开祥

咸丰拾壹年十月十七日 立


[1] 姜皮松,应为姜培松,“皮”系“培”字之误。旧时加池带苗语方言,“皮”与“培”字音相近。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