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污记山场股份清单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934字

污记山场股份清单

立分单合同字人姜秉魁、盛富、元翰、文科、恩贵众等。今有共山乙块,地名污记,另名冉攸,界限:上凭土埂与元瀚等之共山,下凭溪,左凭冲,右凭领(岭),上截凭六房七股山,中下截凭元瀚、纯义之山,四抵分清。今议卖与平鳌姜天后砍伐作贸,议定法币 [1] 伍拾伍万捌仟元。今众再列各人所共所占所买此山之柒大股分系于后:

第一大股分为三小股列后:(1)秉魁占乙小股。(2)元瀚占乙小股。(3)继美、继元叔侄五家占乙小股。此壹大股分清。

第贰大股分为二小股列后:(1)元瀚、盛荣、(锡)禄等占乙股,又分为贰小股:一、盛荣弟兄占乙小股;二、元瀚、锡禄共占乙小股,二人平分。(2)之壹股又分为三小股,一、春魁占乙小股;二、坤仑占乙小股;三、余壹小股春魁、锡禄平分。此第贰大股分清。

第叁大股分为三小股列后:(1)之股又分为二小股,一、元瀚占乙股;二、盛荣弟兄占乙股;(2)之股又分为二小股,一、元瀚叔侄占乙小股;二、坤仑私占乙小股。(3)献尤、纯礼、(锡录、万富、元清、元刚)、麟祥等着为五股分占。此三大股分清。

第肆大股分为四小股列后:(1)文昌占乙小股;(2)元瀚弟兄叔侄占乙小股,其有坤泽之股为坤仑管业;(3)之股继元、文煌十家共占乙小股;(4)之股又分五小股,献尤、麟祥、元清、元刚、纯礼、锡禄、万富着为五股占。此第肆大股分清。

第伍大股分为四小股列后:(1)元瀚弟兄叔侄占乙小股。(2)坤仑弟兄私占乙小股。(3) [2] 。(4)献尤叔侄等五家股元清、元刚、万富、锡录四人名下仍照前共。此第伍大股分清。

第六大股同第伍大股股数相同。

第柒大股分为贰小股列后:(1)元瀚、盛荣共占乙小股;(2)元瀚、献尤等照祖遗占乙小股,坤仑买得坤泽之股,纯礼买得元魁之股,锡录买得永道之半股。此第柒大股分清。

以上系分所共所占,日后再佃成林,立此清单合同,不得异混。所分合同遗为凭照。

姜元瀚一纸 锡录存一纸 恩贵存一纸 秉魁存一纸 春魁存一纸 盛荣存一纸 文兴存一纸

文兴 代笔

大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古历十一月廿五日  立


[1] 法币是1935年由当时的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法币的发行,结束了中国使用接近五百年的银本位币制。1940年以后,因政府超量发行,导致恶性通胀发生,法币贬值千倍,1948年被金圆券取代。

[2] 原文书中第五大股之(3)无内容。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