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班足山木款分派清单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496字

班足山木款分派清单

立分清单合同字人扒洞寨姜国清、姜国锦、姜世杰、姜世恩、姜世照、姜必铨、姜永旺、姜永隆、姜永言,加池寨姜源淋山友等。意愿卖到班足之山土之木,卖与客人岑梧寨 [1] 陆相怀、寨藻 [2] 罗培富砍伐下河。照股均派。其山共合为叁大股之山,今分为叁两管业。土股之数共卖价足宝银贰拾六两一钱四分。除吃各食之外,山友共得银贰拾三两五钱五分。凭中出卖,山友心平意愿,分派之后仍系照老约载明管业,永远不许横杂妄争。开列于后:

姜有道之后姜世正占山叁钱叁分三厘三,因先年卖与加池寨姜廷德,廷德之后姜源淋、锦淋、永直、永清、文举。姜源淋占壹钱六分六厘六,姜锦淋、永直、永清、文举四人共占壹钱陆分六厘六,仰卖与扒硐姜世恩、姜世清弟兄二人通场 [3] 。立有合同贰纸,扒硐寨姜永隆存壹纸,加池寨姜源淋存壹纸。

立分清单合同永远发达(半书)

笔 姜永鸿

中华民国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同立


[1] 岑梧寨,即今锦屏县平略镇岑梧寨,距加池约10公里。2013年有170户750人。大部分人为陆姓,苗族,自称“三偢”。

[2] 寨藻,即今锦屏县平略镇寨早村,距加池约13公里。2013年有130户,580人,多系苗族。寨早古称洋洞,亦系古苗寨。

[3] 通场,把生意全部做完之意。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