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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再丹左边岭八股山场佃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51字

冉再丹左边岭八股山场佃契

立佃字人本家姜凤德、成安、继琦、继元、文甫五人。今佃到姜元秀弟兄、恩齐、永道弟兄叔侄,凤沼、恩宽弟兄叔侄,源淋、永炽、凤凰、凤灵叔侄等之共山乙块,土名冉再丹左边岭八股山场乙块,上凭田与岩洞为界,下凭三公山以岩洞为界,左凭大冲,右凭岭洪路栽岩为界,四至分清。今佃与四人种粟栽杉,日后杉木长大成林,五股均分,土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倘栽手出卖,先问土主,后问别人。若不修理成林,栽手并无系分。恐后无凭,立此佃字二纸,元秀执一纸,源淋执一纸为据。内添二字。

民国十四年二月初四日凤德笔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