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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系嘴杉木栽手股份分成合同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51字

培系嘴杉木栽手股份分成合同

立分合同字人本族姜恩焕、毛苟叔侄二人。先年佃到本族姜源淋、永炽、文举弟兄之山场乙块,土名培系嘴 [1] ,界:上凭岭以洪路为界,下凭岩洞与文斗之山,左凭岭洪,右凭濠与家宝之山为界,四至分清。此山土栽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贰股。今木植长大,二比立有合同二纸,各执一纸。倘栽手出卖,先问地主,后问别人。恐后无凭,立此合同为据。

代笔 姜凤德

合同二纸各执一纸(半书)

民国十三年十一月二十 立


[1] 培系嘴,也写作“培行责”,苗语意为形如下巴的陡山坡,在加池西南4.5公里处,党样寨下边,已被水库淹没。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