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陋觉山场佃契
立佃字人本寨王玉山。今佃到姜凤仪、恩瑞、恩茂伯侄山场壹块,地名皆陋觉。此山界趾(址):上凭贵生之共山,下凭大荣、明高、买主、贵生之山,左凭小冲,右凭山主之山,四至分清。今佃与王玉山种粟栽杉。日后木植长大成林,五股均分,地主占三股,栽手占贰股。倘有不成,栽手全无分股。如有成,木发卖之时,先问地主,后问他人,不准妄卖。恐后难凭,立此佃字为据。
外批:此山土股分为陆股,恩瑞占肆股半,凤仪、恩茂二人共占壹股半。此批存照。
中笔 姜克顺
光绪五年正月廿六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