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漫溪杉木主佃分成合同
立分合同字人本寨姜开朝。前先所栽姜凤仪叔侄、龙乔保二家之山场壹块,地名污漫溪。界限:上凭岩洞脚,下凭溪,左凭光大之山,右凭迫坡以平松之山为界,四至分清。今木植长大成林,依照伍股均分,地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二比不得争多论寡。愿立合同存照。
姜兴周 笔
立合同存照(半书)
同治八年二月初四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