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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粟山场佃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28字

培粟山场佃契

立佃字人本寨龙文明父子。今佃到姜凤仪、恩瑞、恩茂叔侄与本名之山场壹块,地名党秧,小地名培粟。界趾(址):上凭大荣叔侄之山,下凭溪以岩洞为界,左凭冲以田角为界,右凭岭以世道之山为界,四至分明。父子今佃种粟栽杉。日后长大成林,伍股均分,地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二比不得异言。此山限在五年成林。如有不成,栽手全无股分,地主另招别人栽种。恐后无凭,立此字为据。

外批:此山土股分为陆小股,龙文明占壹股,凤仪、恩瑞叔侄占伍股。

中笔 姜克顺

同治六年六月十六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