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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漫左边溪山场佃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175字

乌漫左边溪山场佃契

(立)佃字人中仰寨潘大能。今佃到山主加池寨姜大荣、沛清叔侄等山场壹块,地名乌漫左边溪,界限:上凭半岭与田角为界,下凭开良弟兄之山,左凭山主之山,右凭凤仪之山为界,四至分明。此山今佃与潘姓种粟栽杉,限五年内满山成林。言定五股均分,地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日后长大,二比另分合同。恐口无凭,立此佃字为据。

中笔 姜克顺

咸丰拾壹年二月初四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